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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七章、死的憋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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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吼——”
  声如惊雷降世,虚空塌陷,耳旁炸响!
  佛门狮子吼有点化世人、破除魔障、开启智慧的功效。●⌒頂點小說,不过,很可惜,秦胄只学到了最下乘的一点,降妖除魔、金刚怒喝。音如爆,锐如兵。
  虚无的虚空突然炸开一蓬血雾,一具破烂的尸体从空气中挤了出来,七窍流血,皮肤龟裂。嗤的一声,暗淡无光的匕首几乎是擦着秦胄的背心跌到地上,锋刃插入坚硬的地面,只看到一个剑柄,锋利的程度令人心惊。
  尸体蓝衣蓝裤,脸上化作黑色的纹路,给人一种邪恶的感觉,不过此刻已经被血液染成了红色,这样的打扮,在游戏里面只有一个,暗夜精灵。盗贼职业的巅峰存在,盗术出神入化,最可怕的还是一身潜行的本领,曾经在一只豹子身边呆了三个小时,而豹子竟然一点没有察觉。轻功极高,混迹江湖这么久,却没有多少人看过他的真正面目,很多时候胜负已分,死亡的人却没有看到他的影子。
  这样一个高手,竟然被秦胄一嗓子给吼死了,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估计没有人会相信,秦胄的职业是亡灵法师,最厉害的手段应该是宠物才对,最次也应该是魔法技能,却用狮子吼把暗夜精灵震死了,这说明他近身的本领当远在亡灵技能之上。
  “明明是盗贼,却要学刺客杀人,该死。”秦胄冷哼一声。
  那么厉害的一个高手,还没有露面就被震死了,还真死的憋屈。
  流浪的蜗牛心神微震,不得不说看着同等级的高手被秦胄一招秒杀,强大的信心立刻出现波动,秦胄的实力太可怕了。能够把潜行的暗夜精灵找出来,这一点就是他自己都做不到,秦胄却敢利用这一点引诱暗夜精灵出手,再厉害的刺客,只要出手了都会露出破绽,而秦胄把握的就是这一点,对暗夜精灵一击必杀。他绝不认为这是巧合,只能说这是秦胄精心布置的局,敢以自己为诱饵的人,不是疯子就是对自己极端自信,很显然,秦胄属于后者。而这样的自信,不可避免对即将发动攻击的流浪的蜗牛产生压制。就在他心神颤抖的刹那,一抹血色刀光照亮了天空。
  “这个对手,我要了。”
  小刀已然消失在原地,出现在了流浪的蜗牛面前,竟然没人发现他在这么过去的。布谷鸟只迈出了一步,就停止了动作,摇头失笑,小刀还是这么崇拜斗争。
  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,比吵豆子还要密集,劲气横空,秦胄立刻让亡灵大军散开,别殃及池鱼了。
  枪的长兵之王,走的刚猛、厚重的路子,但是一根银枪在流浪的蜗牛手中使出,却是迅若疾风,快似奔雷,在力量和速度之间,似乎偏向速度。如旋风逆转,飘忽诡异。
  小刀对于刀道极有天赋,刚刚走出新手村的时候,就敢相差十多级挑战老手,而且是一人单挑好几个,经过这么久的磨炼,刀法已近大乘,大巧似拙,似缓实快,动与静之间的转换,浑然天成。
  往往流浪的蜗牛以为他力道用尽的时候,血饮刀却传来一股巨力,震的银枪几乎跳了起来。攻敌之必救,这是小刀的破山刀的最大特点,有种传说中奕剑术的味道。
  银亮和血芒每一次碰撞都能站发出一蓬火花出来,声音远远地传播出去。开始的时候,流浪的蜗牛还能凭借龙马的力量和小刀针锋相对,以快打快,小刀浑身似乎被银光包围,几乎看不到身形。
  三十招一过,流浪的蜗牛的劣势就显现出来了,骑士崇尚进攻,但是过刚易折,所谓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龙马的力量在天底下的坐骑里面都是排的上名字的,加上骑士本身的力量,两者相加,白骨巨魔都是一击必杀,况且玩家。所以流浪的蜗牛向来不会考虑三十招之后的事情。
  但是遇见了小刀这个刀道天才之后,流浪的蜗牛立刻发现了自己的缺陷,五十招之后,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,小刀转守为攻,血芒大盛。每一道光芒都刺破天空,把天空都映照城了红色,大地震颤。
  “可惜了一位高手。”
  布谷鸟脸上带着叹息和一丝可惜,七十招,也就差不多可以见生死了。
  龙马突然掉头,转身就跑,速度如电,眨眼就跑出了二百多米,小刀没有一丝犹豫,一刀挥出,破开前面的空气,人已经射了出去,比龙马还要快上三分。强大的气势比山岳还要沉重,血光如瀑。
  “回马枪。”